连日来,三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围绕“整治货车司机投诉处置效率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动货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5月底,一辆四轴货车在运载38.55吨货物(超限7.55吨)过程中,连续三次通过泰宁县三里亭不停车检测点。首次称重时,情报提示板亮起红灯并触发违法超限短信通知,后两次则显示绿灯,未触发相关预警。面对检测结果差异,企业负责人通过“12328”平台提交咨询,提出疑问。
面对企业的疑惑,三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对该车三趟次经过技术监测点位数据、过车图片及视频资料等进行综合研判,发现该车驾驶员涉嫌卸分载后再进行复磅,由此导致后两趟次超限率未超过20%。
为高效解答企业疑惑,三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组织执法业务人员赴泰宁实地走访该企业,向该企业负责人详细解读了《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相关规定,现场对该车三趟次通过技术监控点位图片及视频进行对比复盘,经过分析比对后,公司负责人承认驾驶员确有卸货逃避处罚行为。经了解,该货运源头企业因未配置称重计量器具,导致今年以来发生多趟次超限运输行为。针对这种情况,执法人员要求企业加强源头管理,建议购买便携式电子秤重设备,避免再次发生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来源: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立梓 通讯员 陈 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