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清流县检察院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基础上,找准参与基层治理的切入点、着力点,对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深化探索“检察 ”基层治理协作模式,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守护身边群众美好生活。
检察 网格,延伸职能
9月5日,在清流县龙津镇长兴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由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城管中心、司法局等五个单位组成的“五员”轮值团队正围坐在一起,商讨南街29-1路口因管网改造导致的路面积水问题,以及协商解决永顺小区有关业委会终止事宜。
基层工作繁杂,为让基层治理得到法治保障,清流县统筹执法司法专业资源下沉基层参与治理,建立由法官、检察官、警察、城管、司法等“五员”构成的社会治理轮值干部库,抽调人员在城区组建4个专业轮值团队,将执法司法职能延伸到社区,主动参与所在社区社会治安、矛盾纠纷、涉法涉诉信访等问题处理,解决身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近年来,清流县检察院通过亮身份、入社群,主动融入地方治理网格,积极参与城区“五员轮值”社区团队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法律服务、矛盾化解、司法救助等方面职能作用。自2022年4月以来,清流县检察院共派出检察官下沉轮值400余人次,接受群众反映问题和法律咨询120余人次,开展法治宣传40余场,摸排化解矛盾纠纷106起。
检察 代表,双向转化
2021年省两会期间,清流籍省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征收部分农业生产企业水资源费的建议”,进一步规范提升水产养殖行业的水资源利用。
清流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机关职能,与省人大代表共同梳理建议思路,明确建议事项,根据清流县实际情况,提出“关于明确鳗鱼养殖企业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建议”。同时,清流县检察院还与本地籍省人大代表就涉及立法层面的上层设计问题进行共同研究,同频共振,持续发力。目前,《福建省行业用水定额》(修订稿)现已纳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二批地方标准修订计划,预计可在今年发布。
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转化。近年来,清流县检察院就水资源保护方面先后制发各类检察建议,促成核减地下水许可指标81.5%,封闭地下水取水机井59口,查处超许可取水案件8起,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8次,引导企业投入1000多万元建设尾水处理、在线监控等设施,为水资源保护管理提供法律保障。
检察 公益,守护权益
近日,清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两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经法院开庭审理后获判。该案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后,清流县办理的首批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守护公益是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清流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跟进监督个人信息保护领域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司法合力,全链条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近年来,清流县检察院积极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预防性公益诉讼,综合运用诉前磋商、圆桌会议等办案方式,助力政府制定尾矿库“一库一策”方案,督促行政机关实施尾矿库销库工程,有效治理重金属污染源,预防重大损害结果发生,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有力凸显出预防性公益诉讼具有的独特价值。
2021 年 9 月,清流县检察院督促整治尾矿库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
来源:三明日报(清流记者站 巫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