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新青年》9月22日刊发通讯《马欢欢:柔肩担正义 巾帼绽芳华》,报道了泰宁法院生态庭庭长、青年法官马欢欢的事迹。读后,深为马欢欢秉承司法为民理念,甘当一名一心为民、接地气的“平民法官”所折服。她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忠诚履职、司法为民的初心,展示了新时代人民法官的良好精神风貌。
接地气,是人民法院的性质所决定的。人民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人民公仆。为人民服务是人民法院永恒的主题,是人民司法的出发点和归宿。亲切、热忱、耐心,是案件当事人和辖区群众对马欢欢的一致评价。为了接地气,她积极投身志愿者服务活动,参与创建“背包法庭”工作模式,将便民高效的司法服务送到百姓身边。进入新时代,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社会进入矛盾凸显期。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和法官尤其需要强化为民意识,那种漠视群众的感受,高高在上、坐堂办案,那种简单追求法律效果、忽视社会效果,一判了事的做法,都是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相违背的。作为一名法官,只有把司法的关爱和温暖送到百姓的心间,才是真正履行司法为民的誓言;只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才能在平凡的岗位上铸就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不平凡之路。
接地气,就是要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不断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一刻也不脱离人民群众。“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人民法官应当怀着深厚的、真挚的感情,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了解他们的衣食住行,体察他们的安危冷暖,做到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满足人民群众之所需。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作为一名女法官,马欢欢深知不但要秉承司法为民初心,还要不断传递司法温情。她组织建立“家庭教育工作指导站”,下沉社区、乡镇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专题法治宣传,对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地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实现重点区域、特殊人群普法不遗漏。
接地气,就要自觉坚持司法为民。“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关系民生的事,就是天大的事。面对矛盾纠纷,群众最担心的是办事拖沓,案结事不了;最盼望的是纠纷得到迅速公正解决,案结事了。为此,马欢欢和同事们一道,创建了 “背包法庭”,哪里有纠纷,就把法庭“背”到哪里,就地收案、就地调解,就地化解纠纷,让辖区法治环境和乡村治理水平都得到大幅提升。
各行各业的广大青年人都应当常接一线“地气”,在基层的广阔天地中感悟群众立场、锻造意志品质、积累实践经验,不断提振担当作为、担当有为的精气神。在“接地气”的过程中去培养自身吃苦耐劳、坚韧不拔的优秀品格,锻炼出脚踏实地、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成为党和群众眼中的“顶梁柱”和工作中的“常青藤”。
来源:三明日报(扬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