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安机关侦破张某某等人实施敲诈勒索案、广东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陈某某编造“被绑架索要50万元赎金”网络谣言案、浙江公安机关侦破张某某等人编造网络谣言非法牟利案……近日,公安部发布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第二批10起典型案例,并公布了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共侦办网络谣言案件1600余起,清理网络谣言信息42万余条,关停或禁止造谣传谣网络账号1万余个,并依法对造谣传谣者进行查处。此次专项行动再次表明,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按键伤人”终将自食恶果。
谣言作为一种社会疾病,由来已久。而网络谣言,借助“信息如海、传播如风”的现代传播媒介,更令人防不胜防、深受其害。一些自媒体从业人员假借社会热点事件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甚至无中生有炮制虚假事件;一些网站企业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放任网络谣言在其所属平台大量传播扩散;一些“网络水军”团伙频繁插手、恶意炒作相关事件,吸粉引流、牟取利益、敲诈勒索等。其行为扰乱网络空间和社会公共秩序,不仅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还可能构成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犯罪。
谣言止于智者。但如今的网谣已经不再是单纯地传播虚假消息,很多都夹杂着社会情绪、舆论态度、利益诉求,并辅以极具迷惑性的视频、图片、文字,即便是“智者”也常常上当受骗。这说明,面对花样翻新、层出不穷的网络谣言,我们不能只寄希望于“谣言止于智者”,而要主动亮剑,打好组合拳,以打促治,以法治谣,对于恶意编造、传播谣言者,要发现一个依法惩治一个。
近年来,从制定出台《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到上线“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再到相关机关联合开展的多次清网专项行动等,治理网络谣言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力度不断增强、效果不断显现。对于网络造谣传谣等行为已经形成从预防到惩治、从民事到刑事、从行政到司法的立体化打击体系。
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明确提出,加强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依法打击网络谣言,携手共建清朗网络家园,既需要法规制度的得力、监管整治的发力,更离不开公众参与的给力。互联网时代,网络空间是我们共同的精神家园。每个人都应该提升自身网络素养、法律意识和判断能力,保持客观、理性、审慎。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谣言,广大网民要擦亮双眼,增强甄别能力,不轻信、不盲从,不推波助澜;如果自己不幸成了网络谣言的受害者,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三明日报(扬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