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公益诉讼泰宁工作站和文物建筑公益保护点日前揭牌成立。
城乡历史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承载着民族精神、国家记忆和群众乡愁,是全社会的宝贵财富。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近日印发了《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做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泰宁历史悠久,素有“汉唐古镇,两宋名城”之美誉,还是全国21个原中央苏区县之一,古街、古巷、古城墙、古建筑比比皆是,古韵犹存,现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65处,登记不可移动文物365处。其中,古城核心尚书第、世德堂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尚书第建筑群是江南保存最完好的明代建筑群。
保护好传统古村落、古街区、古建筑,是泰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要课题。泰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公益诉讼工作站和文物建筑公益保护点的建立,标志着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正式建立,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作用,利用磋商、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有效激活行政机关对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责任,推动多部门厘清职责,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同协作,推动实现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的共保共建共享,当好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守护人”。
来源:三明日报 (泰宁记者站 陈启芳 李少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