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通过“强制开锁 司法拘留”的方式,顺利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范某(女方)与乐某(男方)曾是夫妻关系,二人离婚后,约定女儿由范某抚养,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婚生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然而,事后乐某却迟迟不肯支付抚养费,无奈之下,范某以其女小乐的名义将乐某起诉至大田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乐某名下财产进行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1月16日,执行干警接到范某提供的乐某现居住地线索后,立即将该案恢复执行,并于当日清晨前往该地址拘传乐某。但执行干警在门外多次敲门并说明法院工作人员身份后乐某均不应答,也不接听电话,执行干警随即依法对该房屋采取强制开锁措施,成功将乐某拘传到法院。
到法院后,执行干警向乐某释法说理,告知乐某抚养子女作为父母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不随夫妻关系的灭失而消失,抚养费是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必要的物质条件。然而乐某仍表示不愿支付抚养费,执行干警遂带领乐某到医院参加体检准备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此时,乐某意识到法院动了真格便提出愿意协商调解。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疏导,李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同意支付50000元抚养费,并配合范某到公安机关更改小乐的姓名,范某代小乐表示自愿放弃追索今后的抚养费。至此,该起抚养费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来源:大田县人民法院(林文斌 黄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