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兼职,工资日结”“租借手机卡、银行卡轻松赚钱”……这样的工作,你心动了吗?殊不知,从事这样的行为,你可能已经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2023年10月以来,沙县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发生多起手机卡被盗事件,被害人多为保安、商家等,他们的手机卡在柜台、岗亭等地点被盗后,被用于频繁拨打诈骗电话。经缜密分析研判,民警发现了一个以卢某杰为首的团伙,他们通过偷窃、收购等方式大量获取电话卡,随后帮助诈骗平台通过“手机口”的方式,拨打诈骗电话,从而获得不法利益。
10月12日,刑侦大队抽调精干警力,在沙县城区实施集中收网行动,共抓获卢某、习某、钟某、林某、罗某、王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扣押作案使用手机9台,作案手机卡20余张及3300元现金。经查,2023年9月以来,卢某等人受雇于诈骗平台,在沙县区建国佳苑一出租屋,利用手机、电话卡等搭建“手机口”,并以每个“手机口”每小时600元—700元不等的价格,为他人实施诈骗提供拨号中转业务,累计获利超过50万元。目前,卢某等6人已经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件经办民警介绍,“手机口”诈骗是近期新兴的诈骗方式。近年来,公安机关重拳出击严打国内“黑灰产”“两卡”犯罪,进一步压缩了境外涉诈团伙生存空间。诈骗分子为逃避打击,竟通过国内网站、社交软件等发布大量“轻松赚钱”“日结佣金”等虚假招聘广告,诱惑国内网民特别是年轻群体,使用境外通讯软件勾连,通过虚拟币结算,组织大量年轻人群参与“手机口”业务。本案犯罪嫌疑人卢某等人,就是用两部手机,通过音频线、数据线连接形成“手机口”,随后采取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接通境外诈骗分子,一部本地手机拨打国内受害人电话,为境外诈骗分子实现语音中转的目的。
提 醒:批量拨打诈骗电话、群发诈骗短信,或为诈骗团伙添加微信、qq好友,无论是否获得报酬,这些行为都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将被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来源:三明日报(李光祯 刘丽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