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之间互相借钱帮衬很常见,但如果因借贷引起纠纷往往就会最难处理。9月13日,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面对因借钱而心生嫌隙的姑丈和侄儿,以情法双管齐下,促使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实现案结事了。
原告朱某系被告田某的姑丈,田某因做生意缺乏资金,于2017年、2018年先后向朱某借款1万元、9万元,双方约定利息,并出具借条各一份,其中借款9万元由田某的父亲田某某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名,田某未能按约支付利息,朱某多次催讨未果,诉诸法院。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还款协议,但被告分文未给。2021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法官仅从田某父亲银行账户扣划2.89万元,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结。
近日,申请执行人朱某向法院反馈被执行人田某在当地经营有修理厂,还有农村无产权的店面出租收入。执行法官核实情况后立即恢复本案执行,并于9月13日在某修理店找到田某将其拘传至法院。在执行调解过程中,田某没有还款的意愿,朱某更是据理不让,说他有经营收入,而且已被田某骗好几次,没必要再跟被执行人协商,执意要求法院对田某采取拘留措施。执行人员将田某送拘体检途中,朱某透露了一个信息,说原本双方还是亲戚,执行人员抓住这个切入点,要回借款才是申请人的本意,司法拘留是最后万不得以而为强制措施,从情理法理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田某打电话给其妻子,找人借1万元现金还给朱某,并答应剩余款项每月至少还3000元给朱某,双达成执行和解。该案的成功调处,说明情与法并不矛盾,关键在情与法之间如何找到平衡点,善意文明执行,柔性执法同样也能收到良好效果。
来源:大田县人民法院(林廷楷 陈香美)